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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1日電)黃姓男子8月間和朋友前往彰化北斗鎮有坐檯陪酒的KTV消費,酒後帶傳播妹到汽車旅館喝酒性侵得逞。傳播妹提告,黃男遭彰化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等罪提起公訴。 彰檢起訴書指出,黃男當天酒後打電話透過經紀人找來2名傳播妹一起陪酒,直到凌晨5時才要離開。黃男子和許姓友人點名要2名傳播妹跟著他們一起到汽車旅館續攤。 其中1名傳播妹趁黃男等人到便利商店買酒機會,下車打電話向經紀人求救。不過,當經紀人趕到便利商店時,黃男等人已開車前往汽車旅館。 傳播妹事後報警,指控黃男在汽車旅館內對她性侵猥褻得逞,過程中雖有反抗,但黃男不為所動;不過黃男卻辯稱,從頭到尾都是傳播妹自願的。另名傳播妹則表示當時房間燈光昏暗,而已經醉了,沒有注意到黃男是否動手動腳。 黃男雖聲稱是對方自願,不過檢警訊後,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等罪提起公訴。105121150435C5D8EF4BE8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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